今天和媽媽一起去台南,
辦理哥哥結婚的一些事情。
因為弄完還有些時間,
媽媽索性說:ㄟ!我們好久沒去逛街了,不然去晃晃好了。
我當然說ok的啊!

我們去了新天地的路上,
他一直在鬼叫車很多,
絕對不要住在都市的話。
然後說自己會迷路之類的。

在百貨公司,
他一直狂說:喔!逛街怎麼那麼累。
這邊那麼大,逛的我頭昏腦脹的。

於是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。
媽媽想要買一件棉質的外套,
就像一般我在穿的運動休閒型的棉質外套,
終於挑到一件,他覺得穿起來頗合適的。
他自己穿的也覺得很滿意。

他說:陳映余,過來一下。
我說:幹嗎?
他說:你來穿穿看。
我說:不是你要的嗎?幹嗎叫我試穿。
(邊講我已經邊在穿了!)
他說:因為我怕我買了還是丟在旁邊都不穿阿。如果你穿不錯,就算我不穿你也可以穿。
(此時我已經穿好了!)
我說:可是你買那麼大,我怎麼穿阿?
他說:都一樣的價錢,買大件一點比較划算。
(真是把歐巴桑的個性表露無遺)
我說:我才不要咧!穿這樣很醜。買了我也不會穿。
他說:恩!你穿這件真的不好看。
(拜託那種外套誰穿的鬆鬆的啊!)
我說:來來來,黃小姐,我穿我的尺寸給你看。
(我努力挑了同一件我的尺寸,穿好後)
他說:真的耶!這件穿起來就很好看。


我的媽阿!你選了一件不是我的尺寸,然後說我穿起來不好看。
怎麼會有這麼天兵的媽媽啦~!
結論是,我們到最後還是沒買。
因為他很怕他買了真的不會穿。

逛完後,我帶著媽媽去集集吃飯,
我直誇那家店真的很好吃,份量又很夠,
飲料跟甜點也超正的。
果然吃完讓挑惕媽媽也很滿意。

好久沒這樣跟媽媽一起出門了,
大概已經有10年了吧!
他不用趕著回家煮飯,
然後就這樣只有我們母女倆,
連我們家的陳小鬼也沒跟出門。
這樣的感覺還真不賴。
下次我們在一起出去喔!

 


 


 

 


 

 
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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