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回新營上課,
下午跟予芸聊天。
他跟我說:「他想回台中的學校教書了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可是他爸結婚前就跟他說~不准她跟老公是分開的狀態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所以回台中,他要在外面租房子。」

真是超瞎的。

我就回他:我跟你爸的想法是一樣。
以後結婚我也不要兩個人分隔兩地工作,
然後只在週末在見面。
這樣跟以前談戀愛有啥差別,
那乾脆不要結婚好了,
就維持談戀愛的模式就好啦!!

這樣就好像兩個人手牽手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,
登記完後,
走出事務所後,
兩個人揮著手說掰掰,
然後各自回自己的家。
不是超瞎的嗎????

我知道現在很多夫妻,
因為工作的因素,都是分隔兩地。
有人說小別勝新婚。
反正我就是不喜歡,不要,也不肯。
反正這樣不是在我的婚姻模式中。

遠距離的戀愛就好了,
還遠距離的婚姻,真的是夠了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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